國壽規劃SPV發債搶頭香 新加坡設立100%持有特定目的事業
金管會開放修正保險業可以透過成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SPV)發行海外具有資本性質債券,國泰人壽搶頭香。 圖/國泰人壽提供
金管會開放修正保險業可以透過成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SPV)發行海外具有資本性質債券,國泰人壽搶頭香。國泰金控昨(6)日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特定目的國外事業,成爲國內第一家規畫設置SPV發債的壽險公司。
國壽董事會決議擬於新加坡設立100%持有特定目的國外事業。國壽指出,此案爲遵照主管機關腳步,透過成立SPV發行海外債,未來要等待主管機關法令公告生效後,國泰人壽纔會遞件申請,並待主管機關覈准後開始辦理。
資本額部分,國壽指出,也必須等待主管機關覈定後,纔會有詳細的細節與金額出爐,進一步纔會有更具體的執行計劃。
之所以選擇新加坡,國壽指出,在選擇設立SPV市場時候,評估相當多市場、國家,經多方面考量評估,因新加坡爲亞洲金融中心加上相對透明等因素,最後勝出,成爲國壽設立發海外債SPV之處。
國壽過去因應投資海外不動產,也曾經在海外設立SPV,但都是依照交易許可規則申請,用來投資國外不動產,要發行海外債,不能透過原本就投資國外不動產專用的SPV,因此決議在新加坡新設一個,目的就是發海外債。
SPV發債的海外債券類型,依據發債條件等,以及現行RBC(資本適足率)制度,資本性質可以計入壽險的T1或是T2。
金管會保險局5日指出,有意願的壽險公司最快可以等待上半年法規修改完成,下半年提出申請,設立海外SPV必須依照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申請,國泰人壽將有機會成爲第一家遞出申請海外SPV公司發債的壽險業。
國壽今年決議發債500億元,以強化財務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接軌ICS(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等,海外發債額度上,國泰人壽目前的負債仍然主要是新臺幣,加上新臺幣發債管理也相對較爲簡單,資金成本也相較外幣債便宜,因此海外發債額度應不至於比照國內發債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