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恆再入獄 日抵111萬

涉及尹清楓命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本報資料照片/陳麒全攝)。

海軍武獲室前上校組長郭力恆因經辦拉法葉艦採購案,收受法商湯普笙公司回扣3.4億美元、約104億元臺幣,最高法院今年4月判郭徒刑15年、罰金2億元定讞,郭稱無力繳納罰金,臺北地檢署決定讓他易服勞役,折抵繳天價罰金刑,昨已囑託臺中地檢署代爲執行。

刑法舊法規定,易服勞役最長6個月,換算郭「坐牢」每天可折抵111萬1111元,非常划算。

此外,拉法葉艦佣金弊案,涉案軍火商汪傳浦家族存放瑞士帳戶的6億多美金龐大資金,因臺、瑞司法互助,遭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迄今13年,汪傳浦不服,向瑞士聯邦法院提起上訴,今年8月18日已遭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瑞士聯邦法院判決,認定瑞士司法部就拉法葉艦佣金案對我國提供司法互助之適法性,且考量汪傳浦未到案及案情複雜等情,同意繼續凍結該帳戶。

由於臺灣與瑞士間的司法互助,瑞士先將郭力恆、郭問天瑞士帳戶的3400萬美金,匯回臺灣,並且使臺灣最高法院今年4月作出判決,沒收拉法葉艦案不法所得3.4億美元。特偵組另續追查相關犯罪之帳戶不法所得部分,前後計扣押近9億美元之資產。

法務部強調,法務部與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仍會繼續積極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追回汪傳浦等人犯罪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