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組織改造元旦啓動 首設政風室與總督察長室
立法院在101年11月27日三讀通過「國防六法」後,國防部組織改造於102年元旦正式啓動,這是自成立以來最大變動,而國防部也將首設政風室與總督察長室,分別負責廉能與軍紀和訓練安全等任務,以達到複式監督、協調互助以及功能整合的複式防弊機制。
▼配合「國防六法」修正三讀,國軍元旦啓動有史以來最大組織改造。(資料畫面/東森新聞提供)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國防部軍醫局組織法》以及《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加上《國防部組織法》被稱爲「國防六法」。這次的組織改造配合精粹案與募兵制,國軍總員額到民國104年將調降至21.5萬人。
而組織改造變革最大的是現行陸、海、空、聯、後、憲等6個司令部,整併爲陸、海、空軍3個司令部,聯勤司令部自元旦起裁編,並與原陸軍保修指揮部並編爲陸軍後勤指揮部,負責三軍通用後勤作業。
後備、憲兵司令部改編爲指揮部,並隸屬參謀本部。陸軍部隊維持軍團指揮部及防衛指揮部架構、各軍團指揮部所轄裝甲、機步及新訓旅等戰略基本單位,及原後備司令部轄各新訓旅移編各軍團指揮部。
海軍部隊維持現行艦隊及陸戰隊兩大核心兵力架構、艦(戰、大)隊實施整並,及陸戰隊基地警衛旅裁撤。空軍部隊維持作戰、防空指揮部及作戰聯隊等基本架構,並依防空武器獲得期程,適時檢討汰除老舊武器裝備單位。
國防部部本部則由原6司6室調整爲4司7室,分別爲戰略規劃司、資源規劃司、法律事務司及整合評估司;總督察長室、全民防衛動員室、國防採購室、政務辦公室、人事室、政風室及主計室。參謀本部也由原7室調整爲6室,分別爲人事參謀次長室、情報參謀次長室、作戰及計劃參謀次長室、後勤參謀次長室、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訓練參謀次長室。
此外,國軍自民國98年起規劃設置的政風機構與總督察長室,也將隨着組織改造正式上路。以任務區分,政風室專責國防部廉政工作;總督察長室則以國軍軍紀與訓練安全爲主。
國防部長高華柱日前主持單位編成典禮時曾表示,政風室成立後,設置於軍政部門;督察體系則專責於具有軍事專業,肩負戰備演訓重責的軍令系統,彼此在不同體系上,共同執行防治貪瀆不法及整飭軍風紀的任務,並藉由橫向協調聯繫,充分發揮加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