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原副巡視員饒勇被開除黨籍
財聯社6月24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青海省海東市監委對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原副巡視員饒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饒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公車私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大搞權色交易,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影響力爲他人謀取利益;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家風不正對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國有資產;爲他人在承攬工程、違規享受稅收優惠、人事調動和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執法犯法,把稅收執法權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致使國家稅收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饒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和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破壞當地稅務系統政治生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饒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