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海南生態環境狀況進行動態監測
人民網北京6月21日電 (許維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於6月1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當日公佈並實施。人民網財經瞭解到,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規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實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一票否決制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最嚴格”體現在哪裡?“海南是一個熱帶島嶼省份,生態資源獨一無二,環境質量優勢也非常明顯。”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指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必須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優勢,牢固樹立和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決不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中,把生態環境保護單獨列一個專章,一方面彰顯了國家對加強海南生態環境保護的堅定決心,另一方面從法律高度對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提出了剛性要求。”叢亮表示,下一步,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和海南省,重點在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在法治保障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支持海南用好自由貿易港法賦予的法規制定權,在健全生態環境評價和監測制度、建立生態環境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覈評價制度等方面,積極開展立法探索,健全完善配套法規。同時,支持海南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生態環保問責,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在項目建設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把海南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作爲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重點,聚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積極開展礦山、溼地、河流和水源地生態修復,大力推動城鄉污水、垃圾處理等環保設施建設,加快補齊生態環保基礎設施短板,爲做好海南生態環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在推進機制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領導小組指導下,發揮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推動部門與地方密切溝通,加強協同,形成生態環保工作合力。同時,組織有關方面,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採用衛星遙感技術和人機結合的方法,對海南生態環境狀況進行動態監測,及時發現並推動解決生態環保問題,確保海南生態環境只能更好、不能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