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刻意開車門撞倒施工交通錐 駕駛最高挨罰3.6萬元
施工路段遭推倒並散落的交通錐。(高公局提供/蔡明亙臺北傳真)
8月以來國道已發生3件用路人因疲勞或分心駕駛闖入夜間施工管制路段,導致施工人員受傷事件,甚至還有駕駛故意開車門破壞交通維持設施!交通部高公局表示,請用路人養足精神再上路,且行車時握穩方向盤並注意車前狀態,遇有施工路段應減速慢行,留意並切勿破壞交維設施,確保行車及施工人員安全。
高公局表示,爲維持國道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必須經常性執行道路養護作業,並按不同養護工作性質,依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佈設交通維持設施。雖工區已完成相關交維佈設,並透過多管道提供施工資訊,但若用路人疲勞或分心駕駛而未注意相關警示,仍有可能闖入工區造成事故。
8月10日國道1號南向315公里處事故處理情形。(高公局提供/蔡明亙臺北傳真)
高公局舉例,8月10日4時35分國道1號南向315公里處,1輛自用小客車就未注意車前狀態,闖入工區後撞擊施工人員,造成1人受傷。
高公局說明,設置交維警示設施目的在於透過設置交通錐、拒馬等設施以明確區隔管制車道與一般正常行駛之車道,但近日於國道1號臺南路段,有用路人於施工路段刻意打開車門將多個交通錐推倒,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辨識管制路段範圍及導引警示設施,且傾倒交通錐可能散落至其他車道,妨礙用路人與施工人員之安全。
另也可能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的危險駕駛違規行爲,可處6000至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國道車流量大,行經工區等管制路段時,應留意路況、循序漸進,並切勿破壞相關交維設施,且勿疲勞分心駕駛,共維用路人及施工人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