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煙案 少將陳逸夫及「特勤郭雪芙」都獲緩起訴
國安特勤私煙案,檢方偵查後,將國安局前永和警衛室外衛室主任陳逸夫少將共77人,分別要求支付5000元至20萬元給公庫,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確定。另少將林國欽及「特勤郭雪芙」女警官張嘉玲等27人緩起訴。
前年8月檢方首波偵結後,依貪污罪、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恆嘉及華航員工13人;同年11月7日再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將少將林國欽及「特勤郭雪芙」女警官張嘉玲等27人緩起訴。
去年10月15日,北檢自吳宗憲訂煙記錄中發現,吳男友人劉女前年7月間也下單訂購350條私煙。因劉女不認罪,檢方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
去年11月20日,北檢偵查第3波「訂煙大戶」,共緩起訴77人,其中少將陳逸夫買40條私煙,逃漏稅2萬3709元,檢方命他支付公庫2萬5000元;李姓殯葬業者購買350條私煙,逃漏20萬9811元稅捐,支付公庫20萬元,其他75人則分別以支付公庫5000元到16萬元,均獲緩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