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使用AI,這樣的提醒很必要

10月8日,2024年諾貝爾物理學獎揭曉,獎項頒給了通過人工神經網絡實現機器學習而作出基礎性貢獻的兩位“AI(人工智能)先驅”。

毫無疑問,不斷迭代升級的AI技術正改變着世界,推動着社會的發展進步。而另一方面,AI的不當使用,也給我們帶來了一些困擾和“麻煩”。

前不久,中國科學院公開發布八條誠信提醒,要求該院科研人員和學生在科研活動中規範使用AI技術,避免誤用、濫用AI技術引發的科研誠信風險。此舉引起科技界廣泛關注。

隨着ChatGPT、Sora等生成式AI工具的快速普及,AI已成爲科研寫作的常用工具。從文獻檢索到科研選題,從數據處理到圖表製作,從輔助進行論文寫作到語言潤色,AI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2023年底,一家媒體機構面向我國高校學生髮起的問卷調查顯示,84.88%的受訪者使用過AI工具,77.51%的受訪者認爲AI工具可提升工作和學習效率。

需要看到的是,AI在給科研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對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造成很大沖擊。有人用AI僞造實驗數據、製作虛假圖像,生成欺騙性研究論文;有人藉助AI強大的抓取能力,肆意整合網絡內容進行“洗稿”,抄襲剽竊,觸碰侵權紅線;還有人將AI代寫論文做成一樁“生意”,聲稱可以“創你所需,保證查重原創”等。這種現象若不及時遏制,不僅會削弱科研人員的獨立思考能力,更會侵蝕教育淨土,對科研誠信造成無法估量的傷害。

正因如此,在AI的規範使用上,國內外都在採取積極措施。如我國相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徵求意見稿)》等法律法規中,明確了AI應用和相關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規則。美國的《深度僞造問責法案》、歐盟的《人工智能協調計劃》,也都界定了AI在學術領域的應用範圍。

AI這把“雙刃劍”,用好了會成爲助力科研的“幫手”,用不好則會淪爲學術不端的“幫兇”。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擔着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的雙重任務,在規範使用AI方面起着風向標作用。前段時間,包括中國傳媒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在內的多所高校,已針對學生論文開展使用生成式AI風險情況的檢測。這次中國科學院明確發出八條提醒,對申報材料撰寫、數據收集和使用、音視頻和圖表製作等方面的AI使用作出具體規範,針對性、必要性都很強,可以產生很好的示範效應。

20多年前互聯網在我國剛剛興起時,我們確定了“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爲我所用”的方針。時至今日,在對待AI的態度上,這樣的方針依舊適用——既鼓勵積極發展,又強調規範引導,這纔是促進AI在科研領域應用的正確之道。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