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內鬼違反證交法致損失上千萬美元 2幹部被重判
臺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交法等罪重判光洋科技公司2幹部。(本報資料照片)
全球硬碟靶材大廠光洋科技負責貴金屬實體交易的員工許玳毓、陳力凡,涉嫌以境外紙上公司向光洋科低買高賣黃金獲利,還侵佔450公斤黃金,導致光洋科被勒令停止交易,損失高達新臺幣5億多元。臺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後,臺南地院判許玳毓徒刑8年6月,陳力凡4年,均沒收犯罪所得。
據查,未婚、擁有國外碩士學位的光洋科貴金屬管理中心實體交易課長許玳毓,除涉嫌侵佔光洋科黃金1605萬多美元,還導致光洋科衍生性交易被銀行強制平倉損失429萬多美元,但事後也匯款賠償光洋科平倉損失259萬多美元,合計光洋科損失約1775萬美元;許女還另涉違反證交法獲不法利益149.6萬美元。
許玳毓與已婚的光洋科衍生交易課副理陳力凡是地下情侶,2人涉嫌虛設5家境外紙上公司,先與光洋科成立龐大訂價單,導致光洋科依避險機制與銀行進行反向的衍生性避險交易訂價單,再待市場行情走勢及光洋科有實際貴金屬進貨需求時,挑選對自己有利的訂價單藉此獲利。
檢方查出,許、陳等人的作案手法多元,有以紙上公司名義先用低價向真實供應商買入黃金後,再墊高價格出售給光洋科;有將光洋科生產的貴金屬先以低價出售給紙上公司,再由光洋科向另家紙上公司高價買回;也有紙上公司假裝高價出售給光洋科後,光洋科再低價賣給另家紙上公司等。
許、陳2人即利用不同境外紙上公司與光洋科之間的買進、賣出訂價單,以無實體交易、低買高賣、左手賣右手等方式,分別賺取不法利益達90萬、59萬多美元。
後因市場走勢逆轉,許女對多張不利訂單不僅一再展延履約期限,最後更無力履約被迫取消交易。光洋科董事長陳李賀發現有異,除強力要求履約外,更取消許女全部交易授權,造成對方出現資金缺口。
許女於是與陳力凡共謀,在不通知客戶她已被取消交易授權下,以「預售交易」假裝「現貨交易」的方式,繼續以光洋科的名義與銀行進行黃金交易,並利用交貨的時間差,陸續侵佔光洋科450公斤黃金,價值1650萬多美元。此案曝光後,除造成光洋科被勒令停止交易,該公司的衍生性交易更被往來銀行強制平倉。
南檢檢察官蔡明於2016年間接獲光洋科提告後,歷經1年多的偵查,2017年12月10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臺南地院近日審結判處許女徒刑8年6月、陳某徒刑4年,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