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落幕 鍾東錦告藍營討黨籍 結果是這樣

苗栗縣長鍾東錦提起確認黨籍存在訴訟(本報資料照片)

違紀參選遭國民黨開除黨籍的苗栗縣長鍾東錦,提起確認黨籍存在訴訟,臺北地方法院原訂4月6日宣判,但因鍾撤回訴訟且經國民黨同意,經具狀向法院陳報,法官就不宣判,這件黨籍訴訟官司落幕。

本案起因,去年6月國民黨中央徵召黨員謝福弘參選苗栗縣長,同樣也是國民黨苗栗縣黨部黨員的鐘東錦,在9月2日也登記參選縣長, 苗栗縣黨部認爲鍾違反黨紀,建議黨中央撤銷黨籍。

國民黨經中央考紀會決議後,開除鍾東錦黨籍,9月14日的國民黨 中常會也無異議通過。後來,鍾以無黨籍參選苗栗縣長,同時委由律 師提出確認國民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去年底選舉結果出爐,鍾當選縣長。

鍾東錦委由律師提起訴訟主張,國民黨內有黨員選舉辦法,應依據黨員及民意調查,但卻捨棄不做,由寡頭決定,違反《政黨法》、《 人民團體法》和《民法》等相關規定,因此纔會提出確認黨籍的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