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衆使用電動車 臺中電動車免牌照稅至114年
爲鼓勵民衆使用電動車,臺中市電動車免牌照稅至114年。(地稅局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爲讓市民呼吸好空氣,臺中市政府訂定「藍天白雲行動計劃」,多管齊下,爲減少移動污染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將電動車的免徵使用牌照期間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鼓勵民衆使用電動車輛,打造低碳好生活的優質城市。
臺中市政府表示,藍天白雲行動計劃從要求中火減煤、燃煤工業鍋爐退場、汰換老舊機車、推動電動公車及iBike三倍增,到推出市民限定雙十公車優惠,以具體作爲逐步改善空污。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爲持續改善空氣品質,市府積極推動各項減碳及空污改善行動,如推行綠色交通,鼓勵民衆換購電動車以減少移動污染源等,目前電動車數量已從市長盧秀燕上任時的2.3萬輛增加至8.5萬輛,成長超過3倍,對於減少移動污染源,改善空污已有具體的效益,因此將電動車免使用牌照稅期間再延長至114年。
沈政安指出,購買電動車除可免使用牌照稅外,還享有免貨物稅、免燃料使用費及換購補助等優惠,呼籲民衆多使用環保低污染的電動車輛,共同守護空氣品質,讓臺中空污減量,守護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