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船東至公海運回20麻布袋毒品 走私運毒主嫌一審被判3年
劉男組走私運毒集團,勾結船東到公海接駁大陸走私集團毒品,運返被查獲,臺中地院判刑3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劉姓男子因運毒案判刑確定,爲逃亡缺錢竟組走私毒品集團,與陳姓船東等人掛勾,2017年5月間陳男駕漁船載外籍漁工自梧棲漁港出港,出領海後與大陸運毒集團接頭,接駁製造安非他命的原料黃麻鹼等20麻布袋,重達400多公斤返航,遭檢警查獲。臺中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劉男徒刑3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綽號「黑熊」的47歲劉男,因運毒案被判6年8月確定,他爲逃亡缺錢竟與綽號「小六」的王姓男子,組成走私毒品集團。
劉男在2016年底在臺中市梧棲港認識澎湖籍漁船的陳姓船長,並數度安排飯局與林姓友人夫妻結識,劉男假借請託陳男開船到公海接駁提煉感冒藥原料,允諾付高額報酬,陳男察覺恐涉不法而拒絕。
2017年4月間,陳男因漁獲欠收有經濟壓力,答應劉男合作,劉男告知林姓夫妻協助聯繫及支援。劉男2017年4月間與「小六」會面取得運毒前款150萬元,他並交付陳男50萬元酬勞。
陳男在同年5月10日開船載5名外籍漁工,自梧棲漁港安檢站報關出港,當天中午就離開我國領海12海哩,與大陸運毒集團成員在海上接頭,接駁第四級毒品氯麻黃鹼及氯假麻黃鹼共20麻布袋,總重達470多公斤,藏放在輪機室後返航,在5月11日凌晨4時許由梧棲港報關入港。
劉男得知海上接獲成功,與林男等人開車進漁港掃街,查看,是否有警察盯上。全案由警方5月13日上漁船搜索查獲,陳姓船東及林姓夫妻等人先後都另案判刑確定。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劉男已曾因運輸毒品案件被判刑確定被通緝期間仍不知悔改,因缺錢花用竟再策畫走私運毒,具高度惡性,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劉男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