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使用媒體內容得付費!」 法國媒體提案
法國平面媒體出版商在當地時間10日提出一項草案,希望能用法律規範搜尋引擎公司,如果使用了媒體內容就得付費;這法案主要是針對Google而來,而法國全部的報紙、雜誌與網站都一同推動此計劃。Google爲目前全世界最大的網路搜索引擎公司。
▼法媒認爲,Google使用媒體內容必須付費。(圖/翻攝自Google新聞頁面)《費加洛報》(Le Figaro)爲此草案專訪了參與提案的柯林(Nathalie Collin),他指出Google在法國的網路搜尋市佔率達到93.5%,也因此將包含報紙在內的廣告市場幾乎一網打盡,在廣告的收入就超過10億歐元(約380億新臺幣),但他們對外公開的收入卻只有4100萬歐元(約15億新臺幣)。
「這是不能接受的!」柯林直言,Google免費使用媒體的文章,因此在法國廣告市場賺了許多錢,卻沒有付錢給文章作者;柯林也提到,網路訊息的價格越來越高,但是有些平臺沒投資內容,卻將別人的創作直接拿來使用,這並非正常事。
若法案通過費用該怎麼計算呢?柯林說,到時得建立一個擁有媒體及搜尋引擎作爲成員的聯合委員會,主席由政府指派,這個委員會就如同一間集體管理公司,會把收到的錢分配給平面媒體。
全國日報工會主席費耶(Marc Feuillee)認爲,這個法案要是通過,媒體供給的內容可以讓Google持續成長,媒體本身也能找到新的投資方法,網路使用者則能夠繼續借由網路找到兼顧品質及多元的訊息,還可以將政府對新聞業的援助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