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工作紀錄器」雲端保存1個月預算900萬 北市議員要求至少3個月
幼童受虐案件層出不窮,北市教育局針對幼兒園教室內裝設「工作紀錄器」編列預算,議員要求雲端至少要保存3個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幼童受虐案件層出不窮,北市教育局針對幼兒園教室內裝設「工作紀錄器」編列預算,將影像上傳雲端保存一個月,議員認爲,幼童表達能力尚未成熟,通常都是事發很久才說,影像保存1個月時間太短,要求至少要3個月。教育局表示,會來調整執行方式與預算金額。
教育局明年度將新增監視器影像紀錄雲端空間租賃費,共編列912萬5772元,欲將國小920支、公幼園所教室內219支「工作紀錄器」上傳到雲端保存一個月,維護師生權益,透過嚴謹資安規範,由教育局專管,除特定調查人員可透過調查程序調閱外,任何人無法觀看影像,保障隱私權。
議員王閔生說,虐童事件幾乎發生在公幼,加設工作紀錄器是必要,但云端僅保存1個月太少,至少要3個月,學童年紀小發生事情當下可能無法馬上反應,都是長期累積後回去和家長說,可能與事發時過過很久;議員許淑華認爲,目前公幼共有147所教室內有裝設工作記錄器有50所219支,裝設園所僅佔3成,遠低於私幼,教育局應訂立裝設目標,明年應達到6成。
議員陳重文建議,幼兒園學生相較於國小生更無法清楚表達,教育局應先針對幼兒園工作紀錄器上傳雲端實施,並加速推動園所內加裝工作紀錄器,並朝114年度所有公幼教室內都加裝完成。委員會召集人、議員李建昌決議,教育局辦理監視器上傳雲端已幼兒園爲主,並從1個月提升保存3個月,113年度應達60%、114年度以達100%爲目標。
教育局資訊科長陳秉熙說,原編列預算支應國小920支、園所教室內219支「工作紀錄器」上傳到雲端保存一個月,若幼兒園要延長保存到3個月,預算也要增加,但議員建議先從幼兒園所教室內先做,國小先暫緩,預算應可支應,但細項及實際金額需再調整。
學前科長簡境霈補充,教育局鼓勵公幼教室內裝設工作記錄器,但裝設前必須取得教師、家長同意,有些家長對於孩子隱私、肖像權有疑慮,也會持續溝通,若有裝設,也會在學童進班前告知家長,取得同意,會朝議員擬定目標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