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收禮上限3000元不合國情 廉政署擬調高至3600元

廉政署擬提高公務員收禮標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訂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限制公務員在婚喪喜慶社交場合,只能接受3000元以內的財物。廉政署考量國內經濟以及國外情形,有意推動修改禮金上限至3600元,若有超額的部分,仍須向政風人員申報,目前將發函全國公務員進行民意調查,待結果出爐後再作決定。

根據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從民國97年8月實施以來已有8年;「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從101年9月制訂實施後也有4年,廉政署表示上述兩項規定中,部分條文實際執行上已有困難及不符臺灣社會發展,因此在4月27日提出專案研議檢討。

廉政署指出,依據目前規定,公務員社交收禮,得受金額爲3000元,但從美國英國日本等先進國家來看,其規範大約都在6000元至12000元之間,因此擬將得受金額調高至3600元,將發函調查國內公務員意願,待結果出爐後再作決議,未來也不排除會把駐外人員、城鄉區域差異因素納入考慮,制訂不同的禮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