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評|12年虛增營收超百億 江蘇舜天豈能無辜?

每經評論員 賈運可

近日,江蘇舜天(SH600287,股價3.60元,市值15.80億元)因12年虛增營收超百億元被證監會重罰,這一事件再次引發了公衆對企業誠信和監管有效性的關注。從2009年至2021年,江蘇舜天通過參與虛假的專網通信業務,虛增了大量營收和利潤,最終導致公司被證監會處以1000萬元的頂格罰款,相關責任人也分別獲得程度不等的處罰。公司股票7月8日停牌一天,7月9日復牌,公司股票簡稱將變更爲ST舜天。

這一事件不僅暴露了企業財務造假的問題,也引發了對監管措施和企業內部治理的深思。

首先,江蘇舜天的財務造假行爲顯然並非一朝一夕的錯誤,而是長達12年的系統性操作。通過虛構的專網通信業務,江蘇舜天實現了大量虛假收入和利潤。這不僅欺騙了投資者和公衆,也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江蘇舜天辯解稱其爲受害者,實則難以令人信服。作爲一家上市公司,其管理層和財務團隊顯然應對業務的真實性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其次,證監會的調查和處罰顯示了監管機構在打擊財務造假方面的力度和決心。證監會不僅對江蘇舜天進行了高額罰款,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厲處罰,並採取了市場禁入措施。這一系列措施傳達了一個明確的信號:財務造假行爲將受到嚴厲懲罰。然而,罰款和禁入措施是否足以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仍然值得進一步探討。監管機構需要持續強化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同,加大刑事追責和民事賠償力度,以全面提升違法成本。

再次,江蘇舜天財務造假事件也揭示了企業內部治理的漏洞。作爲一家國有控股企業,江蘇舜天的管理層顯然未能有效履行職責。無論是總額法與淨額法的選擇,還是虛假的自循環業務,管理層在多個環節上都存在失職行爲。企業需要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財務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以確保企業運營的合法合規。

此外,投資者也應加強對企業財務報告的甄別和分析。江蘇舜天通過總額法虛增營收,直到2022年才調整爲淨額法,這一過程中投資者如果能對財務數據保持警惕,或許能在早期發現異常。投資者不僅需要關注企業的業績增長,更應關注其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性,以避免成爲財務造假的受害者。

總的來說,江蘇舜天的財務造假事件爲市場敲響了警鐘。企業應加強誠信建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監管機構應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公衆利益;投資者則應增強財務知識,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共同推動市場健康發展。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個誠信、透明、公正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