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解析亞太經濟架構與RECP的差異和發展
工商社論
美國總統拜登的東北亞之行,公佈「亞太經濟架構」(IPEF)藍圖,共有13個成員國,但沒有納入臺灣。而今年1月起運行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也沒有臺灣。而美國組建的IPEF,因爲沒有關稅、市場、約束力的基礎,到底將如何發展,值得再觀察。
細觀RCEP的15個成員經濟體,除了東南亞10國以外,還有中國大陸、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其中,和美國有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有日本、南韓、新加坡和澳洲;且是全世界第一個,同時有中國大陸、日本、南韓在內的區域性經貿組織。現有區域性經貿組織或架構本就盤根錯節,如今因爲「亞太經濟架構」的提出,而更趨複雜而且耐人尋味。IPEF排除中國大陸,以及東南亞柬埔寨、寮國、緬甸,由美國、日本、以及印度領銜,與RCEP重複者有11個國家,而且13個國家的GDP佔全世界40%,更勝RCEP的30%。
然而,RECP與IPEF最大的差別有三點:第一,前者由國家元首簽署,國會通過,企業與人民願意支持,整個合法化的過程,雖然曠日費時,但卻有約束力。第二,前者秉持經貿利益不是「有你無我,零和遊戲」,而是政治共識的形成,得來不易。第三,後者沒有論及關稅和市場準入,缺乏實質的經濟誘因。由於不是以國家與國家簽署正式協定的組成方式,雖然短期間,一蹴可幾,但中長期而言,可能因爲各國政府的政黨輪替而改變。
回顧過去,RCEP可說是,顛簸坎坷,「十年磨一劍」。從東協高峰會在2011年通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到2017年11月,東協+6(中日韓印澳紐)強調「經濟一體化」的第一次元首會議,乃至於印度在2019年11月退出,東協+5的國家元首在2020年11年簽署協議,並於今年1月起生效施行。內容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貿易救濟、原產地規則,乃至於投資和電子商務、以及政府採購;10年內完成零關稅的貨物涵蓋率,預定達到91%。無論是否能夠循序漸進,按照預定的時程達成目標,其所追求共存共榮的願景,清楚明瞭。
美國學者Farazmand在2007年將所謂「全球化」視爲:國際化、邊境開放、一種現象、既是一個上升的現象,也是資本累積(capital accumulation)的持續過程。就本世紀前20年的「經貿全球化」觀之,全球各國與人民都受惠於跨越國界疆域的經貿紅利,似乎逐漸達到極致。然而,美國前總統川普2016年就任後,退出美國自己創建的TPP,取而代之的是,能夠獲得「更好交易條件」、一個又一個的雙邊談判。最具體的案例就是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與時俱進,重新談判、再次出發的美墨加協定(USMCA)。而這也使得「經貿區域化」,似乎成爲引領國際經貿發展的新形勢。
過去20多年,亞洲太平洋地區的國家發展和區域經濟整合,雖然緩慢,但卻很多元。包括其一、「亞太自由貿易區」,尚未成功,仍有待努力。基於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的基礎,嘗試消除21個成員經濟體彼此之間的貿易壁壘,推動經濟一體化的「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源自於加拿大代表2004年的建議,以及2006年「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uncil, PECC)就自由貿易區,所進行的政治與經濟的可行性分析。其二,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十個國家希望在2025年,追求「東南亞經濟共同體」(AEC)的願景,以及其間從倡議、談判、協商,乃至於從「東協+1(中國)」到「東協+6」,最後的成果就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運作的RCEP。
2018年的美中貿易戰火,2020年迄今的新冠疫情,對於亞太經濟發展和區域經貿整合的進度,也許產生了一些影響,但在降低關稅、擴大市場、經濟復甦,則是「不變」的共同語言。至於「一聲令下,就地形成」的亞太經濟架構,雖然其經貿效益令許多成員國質疑,但在美國的強力主導下,以及新的運作模式,對於區域經濟和產業的影響仍值得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