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養路士索賄天然氣公司 6年撈128萬遭起訴

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養路士林志順去年遭檢舉利用核發挖掘公路許可證權限,向天然氣公司索賄,6年來向欣桃天然氣公司,索賄高達128萬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蔡雯如攝)

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養路士林志順去年遭檢舉利用核發挖掘公路許可證權限,向天然氣公司索賄,檢調追查下發現,林男6年來向欣桃天然氣公司,索賄高達128萬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劉恆嘉指揮台北市調處,去年8月啓動搜索約談,帶回林男等19位涉案人士,檢調陸續透過搜索、數位鑑識等方式,調查林男和天然氣公司職員的聯繫內容,確認林男有代理申請路證的嫌疑。

檢調發現,林男負責中壢工務段管轄道路的路證申請作業,身兼審覈者,他2016年得知欣桃天然氣公司要施作瓦斯管線埋設工程,需要大量路證後就開始向業者索賄。林男要求業者交付每件3500元以上的代辦費用,業者擔心工程被刁難,恐會影響工期賠錢,陸續支付費用,林男2016年至2021年間不法獲利高達128萬3000元,其中有120萬2500元現金、8萬500元的債權。

據瞭解,林男後續也有向其他廠商索賄,但業者不滿,向調查局檢舉,全案才曝光。

檢方指出,林男已自行繳回犯罪所得118萬3500元,將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起訴,呼籲公務人員應遵守法令規範,後續將全力偵辦類似案件,維護國官箴及政府清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