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寮拆完就丟到溪邊 阿公爲省清潔費反遭警送辦

阿公工寮拆完後準備載往溪邊,被路口監視器拍下。(圖/斗六分局提供)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方日前接獲民衆報案,表示發現有不法業者事業廢棄物到入胡山水庫社寮污染環境。警方在多日查訪後發現,是一名70歲男子爲了節省廢棄物的處理費,就任意傾倒廢棄物。

雲林縣斗六分局梅林派出所在接獲報案後,利用多日過濾數十支路口監視器畫面,才發現一名70歲的黃姓嫌犯涉有重嫌。黃嫌爲了節省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費用,沒有依照規定申請處理事業廢棄物,反而直接將自己工寮拆除後的廢棄物,直接丟在社寮溪旁,嚴重破壞了溪旁生態環境。

3日下午警方會同雲林縣政府環保局及經濟部水利人員蒐集相關違法事證後,將黃嫌約談到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之規定,移送臺灣雲林地檢署偵辦。斗六警分局長鴻恩表示,對於污染環境之不肖業者,環檢警將加強聯合查緝,一旦查獲違法事實或污染行爲,將依法取締並移送地檢署偵辦究責,並依行政罰法加重裁罰追討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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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達現場發現違法傾倒的廢棄物。(圖/斗六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