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銀行與縣市政府共同守護高齡失智者

有位黃老太太(化名)目前住在養護中心,當初因中風送醫治療,後來身體及心智能力逐漸下降,經醫院鑑定爲失智症,並由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對黃老太太爲監護宣告,選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爲監護人,代黃老太太處理日後事務並保護黃老太太資產。

承辦黃老太太案件的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藉由之前與高雄銀行合作信託的經驗,向高雄銀行諮詢黃老太太個案如何運用信託保全資產,高雄銀行信託部建議將黃老太太名下的資產全數交付信託管理,並以專款專用實支實付的方式,由信託專戶直接支付黃老太太在養護中心的費用及重大醫療費用,透過高雄銀行爲黃老太太量身訂做的信託規劃,落實真正照顧黃老太太。

爲了保護黃老太太的權益,避免將來監護人異動造成照顧黃老太太的信託規劃中斷,高雄銀行在契約中特別約定,若監護人改定爲他人時,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轉擔任「信託監察人」,使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仍能扮演監督信託財產運用的角色,以免信託財產遭到濫用,黃老太太落入無人照顧的處境。

目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高齡失智者監護案件比例逐年增加,社會局爲了保護當事人的財產安全,透過與高雄銀行合作高齡失智者財產信託,量身訂作個別化設計信託內容,由信託專戶支應高齡失智者的所需費用支出,滿足了高齡失智者的安養照顧需求,確保高齡失智者的財產不被濫用或落入有心人的口袋。社會局與高雄銀行專業分工,各司其職,由高雄銀行以信託專業管理財務,讓社會局可以更專注於社會救助或輔導個案領域。

高雄銀行全力配合地方社政單位、社福團體、安養醫療院所、大專院校或社區活動等發展需求,舉辦多場信託宣導座談會,更與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攜手合作爲信託需求者量身規劃信託方案,解決財產管理的問題,併成立「信託回捐社會公益」專案計劃,將信託手續費一定比例以捐款方式回饋至轉介信託案件的社會局處救助專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