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女會計掏空補習班 判賠2883萬元

高雄小港區一家知名國小補習班張簡姓女會計涉嫌掏空補習班數千萬元挨告,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女會計須賠償2883萬元,可上訴。(取自GoogleMap/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小港一家知名補習班張簡姓女會計任職19年來,涉嫌浮報老師鐘點費、短報學生學費及餐費,掏空補習班數千萬元,王姓女老闆怒告求償6657萬元。一審駁回王女之訴,二審認爲王女監督不周有5成責任,判女會計僅須賠償1473萬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翻盤,認爲王女基於信任遭騙無責,判女會計須賠償2883萬元,可上訴。

女會計因父親之故入股、佔補習班4成股份,1994年起在補習班任職,2002年至2009年間疑似利用職務之便在帳冊上動手腳,害補習班短少6509萬元收入,甚至安插自己3名就讀國小的子女入班上課,積欠147萬元學費。

王女強調,因爲信任才讓女會計保管補習班存摺、大小章,她竟藉此中飽私囊,2013年她發現補習班倉庫深處竟藏有大量假帳收據,才揭發此事,提告求償6657萬元。女會計則喊冤,強調自己如實發薪、記帳,自己3名子女免費上課也是王女答應之事。

該案刑事部分,女會計遭檢方依業務侵佔、背信罪起訴,2021年11月高雄高分院認定罪證不足,判女會計免訴定讞。

民事一審認爲王女無直接證據證明女會計侵佔補習班財產,駁回王女之訴。二審卻認爲,王女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被騙,有5成過失,針對損害金額減縮、重新計算後,判女會計應賠償1473萬元。

該案上訴至更一審,法官認爲,王女基於合夥、信賴女會計的專業才與之合夥經營,怎麼會想到女會計竟在財務上做手腳,要王女承擔財務風險明顯已過苛。比對相關證據,最後判女會計應負全責,須賠償王女288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