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引進諾貝爾獎得主 "性價比"究竟有多高?

來源:中國科學報

從今年5月初至8月底,不到4個月間,中國高校科研機構至少引進了9位諾貝爾獎得主,其中海南大學一次性聘請了4位諾貝爾獎得主

中國高校對諾貝爾獎得主的熱情追捧,一直備受爭議

贊同者相信,諾貝爾獎得主不僅做出過傑出的科研成果,更擁有過人的科學遠見和科技資源,邀請諾貝爾獎得主加盟,對高校的師資力量、科研水平國際交流都大有裨益。

反對者則認爲,近年來的諾貝爾獎常常頒發給數十年前的重要科技成果創造者獲獎者年齡普遍偏大,多數早已過了科研創新的頂峰時期;更重要的是,這些重金聘請來的諾貝爾獎得主,多數不會全職國內高校工作,有些甚至只有“虛職”“虛銜”。

那麼,就讓我們來試着算一下中國高校引進諾貝爾獎得主的“性價比”吧。

以近期引入的這9位諾貝爾獎得主爲例,他們的平均年齡約73歲,最年長的是2008年諾貝爾獎得主哈拉爾德·楚爾·豪森,83歲高齡,被天津醫科大學聘爲名譽教授;最年輕的則是2014年諾貝爾獎得主愛德華·莫索爾,57歲,被山東大學聘爲兼職講席教授。

國內高校引進的諾貝爾獎得主普遍年齡偏大,倒不是因爲不歡迎正值盛年的獲獎者,只是這樣的人選實在太少了。

2016年的一組統計數據顯示,已公佈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平均年齡超過70歲,且自20世紀下半葉以來,獲獎者的年齡呈現出一定的“增長”趨勢。這可能與近幾十年科研工作者和科研成果的數量激增,一些成果“等待”獲獎的時間相應延長有關

今年83歲的哈拉爾德·楚爾·豪森,首次提出宮頸癌可能由生殖器多瘤病毒引起,是在38歲那年;今年81歲、獲聘哈爾濱工程大學榮譽教授的野依良治,成功合成BINAP分子是在42歲那年。這與一些研究者提出的科學家最佳研究年齡基本相符——有人曾統計1901~1999年諾貝爾獎獲得者,發現他們的創造高峰期大約在25歲到50歲之間。

同樣高齡的諾貝爾獎得主也可能處於不同的工作狀態。哈拉爾德·楚爾·豪森的課題組近年來保持了較爲活躍的論文產出。2019年以來,他參與發表的論文有3篇,其中一篇是作爲第一作者發表的。而野依良治在2016年到2019年間,只發表了一篇題爲《融合並整合我們的知識以維持人類(Converging and Integrating Our Knowledge to Sustain Humanity)》的社論文章。

但即便是依然“高產”的諾貝爾獎得主,也很難說究竟是倚靠世界一流課題組的綜合水平,還是諾貝爾獎得主的個人實力;是整個團隊欣欣向榮,還是課題組長老驥伏櫪

鑑於國內高校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引進了諾貝爾獎得主本人,而非邀請整個團隊入駐,對這個問題應當慎思明辨

縱覽諾貝爾獎得主的引進名單,不難發現,“名譽教授”“榮譽教授”“特聘教授”等字眼頻頻出現。這些“××教授”頭銜,通常是高校授予在學術界有突出貢獻學者的榮譽稱號,往往不存在合同約束。即便有合約性質,很多也缺乏實質性的約束措施。也就是說,諾貝爾獎得主作爲某一高校的“名譽教授”“榮譽教授”或“特聘教授”,究竟應該爲這所高校履行哪些義務,常常是沒有明確規定,或缺少制度保障的。

不過近年來,部分高校也與時俱進地爲諾貝爾獎得主提供了一些創新職位。比如海南大學今年成立國際顧問委員會後,一次性聘請了4位諾貝爾獎得主作爲委員會委員。據悉,該委員會的職責在於爲海南大學制定與實現各項戰略目標提供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併爲海南大學的發展提供幫助與支持。

山東大學目前已聘請至少2位諾貝爾獎得主擔任“兼職講席教授”。校方的相關文件中,明確這一崗位的職責包括:指導學科建設和發展規劃,帶動學科排名明顯提升;指導和幫助本學科傑出人才獲得國家級科研獎勵;指導和幫助團隊成員入選國家級重點人才項目等。

引進國際高端人才,且有明確的“用人”目標,這是好事。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受聘的諾貝爾獎得主有不少是“多面手”。

就拿擔任海南大學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的其中兩位諾獎得主來說,邁克爾·萊維特同時也是浙江大學教授、西北工業大學名譽教授和復旦大學名譽教授;阿龍·切哈諾沃與中國的淵源更深,他不僅身兼西華師範大學特聘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傑出教授、南京大學名譽教授等職,還是第一位擔任中國高校領導的諾貝爾獎得主——2015年起,他開始出任籌建中的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常務副校長

不知道這些“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的科學家們,是否還有精力對每一個籃子悉心裝點

難道就沒有來中國做全職教授的諾貝爾獎得主嗎?還是有的。

2010年,因發現艾滋病病毒而獲諾貝爾獎的呂克·蒙塔尼被上海交通大學聘爲全職教授,並帶領自己的研究團隊集體落戶。當時報道稱上海交通大學將成立蒙塔尼生物醫學研究所。但之後關於這個研究所的信息鮮有耳聞。在學術網站上查詢發現,呂克·蒙塔尼與上海交通大學蒙塔尼生物醫學研究所有關的研究成果發表,大多集中在2011年,2013年後便不再有新的產出。

2018年,呂克·蒙塔尼又與新成立的中國發明成果轉化研究院簽署了共建“呂克·蒙塔尼實驗室”的合作協議。報道稱“該實驗室將成爲呂克·蒙塔尼在其祖國法國之外建立的首個國外實驗室”。不知這裡提到的“首個”,是否有將多年前的“蒙塔尼生物醫學研究所”考慮在內?

那麼,這些諾貝爾獎得主是否一如坊間猜測的那樣,個個身價高昂呢?從有據可查的有限信息來看,不同機構和不同引進方式的差距還是比較顯著的。

據媒體報道,深圳市政府計劃到2020年,引進不少於10名自然科學領域諾貝爾獎科學家。符合條件的諾貝爾獎得主來深圳組建實驗室,最高可以得到1億元的建設資助。

而山東大學公示的兼職講席教授待遇,則爲“聘期內提供10萬元/年的崗位津貼;聘期內根據學科特點提供科研活動經費6萬元”。

其實,6萬也好,1億也罷,高校引進諾貝爾獎得主等高端人才的目的,歸根結底還是提升科研水平、建設學科團隊、培養優質人才、擴大社會影響力。如果這些目的達到了,那麼誰也不能說這筆錢花得冤枉。問題的關鍵在於,每一位諾貝爾獎得主“引進”“受聘”“入駐”時,都有宣傳有喝彩,一番熱鬧景象;幾年下來,關於這些舉措取得了什麼成果、起到了多大作用,卻總是靜悄悄的。

缺少了後續的產出報告,重金引入諾貝爾獎得主的“性價比”,難免成了一筆糊塗賬。

希望未來,這些來華工作的諾貝爾獎得主,都可以做出與諾貝爾獎背景相稱的貢獻,讓這些關於“性價比”的爭議,都化作一時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