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大2教授 收錢媒合論文代筆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嚴重學倫案,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教授唐惠欽、王嘉男被控幫學生找槍手代寫論文,橋檢覆訊後聲押,法院考量兩人認罪均交保。記者張議晨/攝影

唐惠欽、王嘉男均爲高科大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專任教授,兩人藉指導該校高階主管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機會,提議學生可將碩、博士論文交由教授協助,兩人再委請外籍學生,協助學生「代寫」論文。

據瞭解,「槍手」價碼從十萬元至廿萬元不等,除代寫論文,取得學位前的口試委員,也能代爲處理,只要交錢保證順利畢業。

檢調是偵辦其他案件,意外發現有學生「交錢」取得學位,橋檢檢察官嚴維德日前指揮搜索,帶回唐惠欽、王嘉男及受指導學生。

據悉,二人原否認犯行,但部分學生坦承付錢,檢方認爲兩人授予學生學位具受託公務員身分,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

法院考量多名證人偵查中已具結證述,手機、銀行帳目均查扣,二人也坦承犯行,王嘉男以廿萬元交保、唐惠欽十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地,禁止與本案有關人聯繫。

據瞭解,兩人近年指導學生達雙位數,其中不乏知名傳產負責人、民間企業高階主管,詳細涉案人數仍待清查。

國內多所大學曾爆發政商界人士論文涉及抄襲,包含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高雄市議員李眉蓁等人,均涉入抄襲風暴,讓學術倫理審議受到關注。

依學位授予法規定,學校授予之學位,若有修業情形不實或舞弊情況,論文、專業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或代寫等舞弊情事,學位應予撤銷並公告,兩人指導學生若經該校審查後確定「代寫」,將撤銷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