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警示有賬號假冒李家超發虛假信息“炒幣”,警惕幣圈“名人效應”| 界面金融315

一則假冒香港行政長官“炒幣”的信息在網絡上引發熱議。

近日,一個名爲“John Lee Ka-chiu“(與香港特首李家超同名,並用上其頭像)的社交媒體X賬號發佈貼文,聲稱將在Solana區塊鏈上發行名爲“香港代幣”(National Hong Kong Coin)的加密貨幣,消息隨即在網絡上流傳,引發市場熱議。

此後,中國香港特區政府發佈新聞公報,特區政府發言人告誡市民,切勿誤信網上假冒行政長官李家超公佈在區塊鏈上發行香港代幣(launch of the National Hong Kong Coin)的信息。香港特區政府嚴正澄清,有關信息絕非事實、存心詐騙,並對不法之徒假冒行政長官發放虛假信息,予以嚴厲申斥。

界面新聞記者瞭解到,此類現象在業內並不少見,但如果直接冒充政府發佈,那這種行爲已經涉及違法。

據該賬號後續發佈的內容顯示,“我很自豪地介紹Solana上的SPEARL--一種受我們充滿活力的城市啓發的數字代幣,這座城市被稱爲‘東方之珠’就像我們的城市一樣,SPEARL代表着繁榮、創新和全球聯繫。”

查詢發現,該幣最新的幣值僅有0.05美元,其最近的高點爲2月25日的0.23美元,隨後一路下挫。

截止到發稿前,界面新聞記者已經在社交網絡上搜尋不到該賬號。

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劉紅林告訴界面新聞,從整體來看,“假冒李家超代幣”這種事情,本質上是借政府名義進行市場投機,甚至可能涉及欺詐。不僅在法律上風險極高,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也不利。

劉紅林認爲,這種事在加密行業並不罕見,市場上有各種“蹭名人”炒作的代幣,但如果直接冒充政府發佈,那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這種行爲極有可能已經違法。假如項目方明知自己不是官方機構,卻故意僞造政府背書的信息,誤導投資者,甚至涉及融資,那就很可能構成欺詐或虛假陳述。香港的《商品說明條例》明文禁止誤導性商業行爲,而如果涉及欺詐性投資、非法集資,可能會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甚至《刑事罪行條例》。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共同主席,香港區塊鏈協會榮譽主席於佳寧接受界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虛擬資產領域詐騙手法有所演進與複雜化。此類詐騙行爲已從簡單的釣魚郵件發展爲精心設計的身份冒充策略。

於佳寧認爲,在虛擬資產市場,名人效應往往能夠迅速催化市場情緒,導致短時間內資金大量涌入或撤離。這種情緒化的市場行爲,助長了詐騙行爲的生存空間,同時也放大了市場的波動性,使投資者面臨更高的風險。

例如,一度爆火的川普幣與阿根廷總統米萊推廣的LIBRA幣在早期因名人效應而獲得市場關注。市場參與者多基於情緒與預期進行交易,而非對項目基本面的理性評估,導致價格走勢更接近博弈結果,而非傳統金融資產的價值發現過程。

政治人物背書的虛擬資產與假冒李家超發行“香港代幣”的行爲存在本質區別。前者雖極具投機性,但確實由相關政治人物或其支持者發起;而後者純屬詐騙行爲,完全虛構政府背景,意在直接侵佔投資者資金。

“這種區別體現爲合法與非法、真實背書與虛假冒名之間的界限。但兩者又存在某種連續性,政治人物背書的虛擬資產通常模糊其實際技術價值與應用前景,過度依賴發起人聲譽。這種信息不對稱與認知偏差正是詐騙者得以利用的心理基礎。”於佳寧告訴界面新聞。

劉紅林認爲,從香港監管的角度來看,首先要加強信息透明度。明確哪些公司或者項目是真正獲批的,哪些只是市場行爲,減少投資者因信息不對稱而被騙。其次,加強監管打擊。SFC(證監會)、金管局應該密切關注市場上的“假官方代幣”,及時發佈警示,並迅速採取法律行動打擊不法行爲。這不僅是爲了保護投資者,也是在維護香港的金融市場信譽。

另外,劉紅林建議,投資者教育,減少被收割的可能性。交易所、主流行業媒體應該對明顯帶有欺詐性的信息進行澄清,防止不良項目蔓延。對於投資者來說,關鍵還是提高信息甄別能力,養成查證項目背景的習慣,不要盲目跟風。

於佳寧指出,這一騙局確有其難以完全杜絕的特性,香港方面已經展現了迅速而果斷的應對措施。政府部門嚴正駁斥不實消息,並將相關事件移交警方處理,能抑制騙局的擴散速度。專業教育與培訓有利於提升社會整體的識別能力。當人們能夠理解區塊鏈技術的基本邏輯,以及各類虛擬資產在經濟體系中的風險分佈,不法分子的詐騙手段便難以施展。

此外,也有資深幣圈人士表示,香港購買數字貨幣不違法,但發幣方主動來行騙就是另一回事。投資者要避免踩坑,可以從以下幾點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