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兩度酒駕被罰11.2萬不繳 2月新成立的工程行馬上遭扣押

桃園一間工程行,2月才成立,卻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扣押存款和貨款,原來是因爲姜姓負責人曾2度酒駕遭罰11.2萬。(桃園分署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一間工程行,2月才成立,卻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扣押存款和貨款,原來是因爲姜姓負責人曾2度酒駕遭罰11.2萬,透過桃園分署強力執法,逼得姜男乖乖繳清積欠十年的罰鍰。

45歲姜姓男子,2012年和2016年2度酒駕,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11萬2000元罰鍰,卻遲遲未繳納,自2013年迄今,經多次移送執行,都因姜男名下無財產而無法執行。

但桃園分署鍥而不捨,持續積極調查他財產和所得資料,今年2月間發現姜男新成立一間工程行,立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工程行的存款及貨款,逼得姜男在收到執行命令的隔天連忙到場清繳,讓積欠十年的罰鍰終獲全額清償。

另外還有44歲的張姓男子,2019年11月12日因騎乘機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桃園交裁處處以18萬元罰鍰,張男收受相關罰鍰、催繳文書都不理會,經桃園交裁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但張男仍置之不理,桃園分署積極調查,發現張男郵局帳戶有存款,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張男存款。

桃園分署呼籲民衆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也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得不償失,強調桃園分署會持續調查,彰顯強力執行決心。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