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北市註記同性伴侶 將可申請社會住宅
▲林全過去曾由柯文哲陪同參觀臺北市興隆公宅(圖/北市府提供)
臺北市政府去年開放註記同志伴侶後,北市都發局近日允諾今年5月完成《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法,未來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也具備承租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目前北市公宅將有3成比率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包括原住民、青年等,如今北市超過200對的同志伴侶,都可承租公宅。
臺北市都發局將在今年5月前完成《住宅法》修法,目前北市公宅的除了7成一般住戶外,其他3成提供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包括原住民、青年等;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也建議讓同志入住公宅,市府一併納入研議對象,開放承租的比率、承租對象、資格等將明訂在「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中。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一再推動《住宅法》修法,但過去都發局都以「配合中央住宅法案通過,再一併修法」的理由迴應,造成此事延宕,未來都發局是否會再以各種理由拖延修法期程?社會局婦幼科長鍾雅惠表示,大會的主持人爲副市長陳景峻,凡做成書面決議,各局處應遵照辦理,若執行有困難,下次開會時需明確說明,並且要有具體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