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口財評 推動現房銷售加速落地無須再辯
風口財經評論員 張亭旺
對於購房者來說,在不遠的將來,保質保量按時交房或不再是奢求。
近日,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的一宗地在出讓環節要求“商品住房需全部實行現房銷售”;而在去年8月,深圳出讓的一宗地曾引入“競現房面積”環節,最終其現房銷售面積競至上限,佔總建築面積的四成以上。從“部分實施”到“全部實行”現房銷售,深圳這一地塊的推出,意味着現房銷售再向前邁步。
實際上,爲適應房地產新形勢,從2023年開始,住建部就已在多個城市展開現房銷售試點。今年8月下旬,住建部表示,“有力有序推進現房銷售,指導地方選擇新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土地出讓時就約定實行現房銷售,結合實踐制定配套政策。”
推動商品房現房銷售加速落地,從市場層面來看,是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增強市場信心的重要舉措。
近十餘年,以“高負債、高週轉、高槓杆”爲核心的“三高”模式逐步成爲房企的主要開發運營模式,與此同時“三高”模式帶來的弊端,包括房地產與金融的高度結合、住房交付和質量問題等,加大了市場風險。現房銷售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能有效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防控房地產市場風險,增強市場信心。
對於房企而言,現房銷售對開發商的資金實力和運營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可將一些資金鍊脆弱的房企以及“三高”企業“擠出”市場,也就是說由市場來“優勝劣汰”,倒逼房地產項目不斷提升品質,制約房企盲目擴張,從而推動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此外,不可否認的是,近幾年隨着房地產市場經歷深度調整,交付風險成爲阻礙居民購房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於期房購房者來說,繳納定金、首付之後,往往需要“等待”所購新房纔可交付,甚至出現無法交付、“錢房兩失”的局面。現房銷售模式下,購房者實現“所見即所得”,購房者可以直觀瞭解房屋的現狀,減少房屋質量糾紛,更能杜絕預售房屋不能按時交付、保障購房者及時入住並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合法權益。
當然,制度的建立和退出不能一蹴而就,但我們期待全面實現商品房現房銷售能早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