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第三代標靶新藥」最快4月納入健保 850名癌友可受惠!

健保署通過肺癌第三代標靶藥物泰格莎給付。(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健保署今(3)日宣佈通過EGFR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第三代標靶藥物泰格莎給付,後續將依藥物共擬會議決議,在管控藥費財務衝擊於2億元內,與廠商協議,如果談判順利,最快可自4月起開始給付,屆時將有近850名肺癌患者受惠。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指出,健保署與醫藥界付費者代表在2月20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病友關切有關治療EGFR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新成分新藥Tagrisso納入健保給付案。

蔡淑鈴進一步指出,相較其他肺癌標靶藥物,第三代標靶藥物的臨牀實驗結果,有比較好的治療效果,因此且對於使用傳統標靶藥物失敗的患者來說,新藥納入給付是增加一個選擇;過去有些癌友因爲藥價昂貴,健保沒給付,因此會購買比較便宜的孟加拉學名藥,考量用藥風險問題,因此積極和藥廠議價,將第三代標靶納入健保。

另外,健保署也調整癌症免疫新藥給付範圍。關於病友關切的癌症免疫新藥,108年健保給付至今總共超過1,500位癌症患者,此次藥物共擬會議也就使用癌症免疫新藥的本土真實世界證據進行討論,同意讓醫療效益大的給付項目擴大給付範圍。

蔡淑鈴說,所以除了同意初次用藥12周後經第一次評估疾病穩定人可比照具療效反應(PR/CR)病人再使用12周藥品外,也同意延長給付具療效反應病人用藥期程最長可用到2年;而對於癌症免疫藥品反應率低的晚期胃腺癌肝細胞癌,則請健保署與藥廠就這兩種癌別與藥廠協議還款,如果廠商與健保署達成協議,纔開放新的病人申請用藥,但已經覈准用藥者,則不受協議影響,按原給付規定持續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