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街鬥」 內埔警「快打部隊」實警演練逼真 民衆圍觀 

內埔分局轄區中興公園進行快打部隊實警演練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內埔警分局17日在轄區中興公園進行快打部隊的實警演練,一度造成路人駐足圍觀。該分局表示,快打部隊的啓動,是例行性的演練,旨在訓練員警在遇案時,能快速抵達,並達到快速打擊犯罪的效果

▲▼開會、趕赴現場

內埔警方說,刑法在2020年1月完成修法並施行,將刑法第149條「聚衆不解散罪」及第150條「公然聚衆施強暴脅迫罪」之公然聚衆要件改爲「於公共場所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同時提高罰金上限,使員警在執法時,再不會遇到打架互不提告傷害,僅能以社維法相繩的窘境,一律得依涉犯妨害秩序罪送辦。

▲▼現場有傷者、制伏。

街頭鬥毆仍時有所聞,各轄區派出所遇到街頭鬥毆的案件時,通報勤務中心,啓動「快速打擊犯罪部隊」,以優勢警力,達到震懾效果。內埔警方爲訓練同仁在面對突發聚衆滋事或暴力犯罪案件,能有基本的處置及反應作爲,於17日在轄區中興公園實施演練。

假定一對情侶感情糾紛,各自糾衆持棍到中興公園談判,進而引發羣毆事件所幸勤務中心即時啓動快打部隊,由鄰近各所巡邏警組到場支援,並由轄區內埔所長張智榮擔任指揮官,以優勢警力,指揮同仁適時使用辣椒水,制伏鬥毆民衆,並將一干人等以涉犯妨害秩序罪送辦。

該分局在公園的實警演練,除吸引一旁活動長者圍觀外,也引起了途經騎士好奇,一度以爲發生了什麼重大案件分局長蔡耀順表示,爲維持社會秩序,執法的權威性不容忽視;也提醒民衆,妨害秩序罪系屬公訴罪,無論打輸、打贏,都要進法院,請不要輕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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