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錢 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擬實名制

爲了防止虛擬貨幣交易淪爲洗錢工具金管會研訂相關辦法。(本報資料照片

爲了防止虛擬貨幣交易淪爲洗錢工具,多國正加強監管,金管會昨日表示,已研訂《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明定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應建立洗錢防制制度、進行確認客戶身分記錄保存、達一定金額交易需申報事項。該法將於近日內發佈施行。

愈來愈多的虛擬貨幣由於逐漸爲大衆所接受,加上擁有者身分和交易隱密性,可能成爲罪犯恐怖分子洗錢管道,多國政府正加強監管力度行政院於日前指定金管會爲虛擬通貨平臺的洗錢防制主管機關,積極進行相關法制作業

金管會表示,法規的訂定,主要是爲落實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規範及《洗錢防制法》規定,研訂的辦法計有18條。

其中包括:強化確認客戶身分、客戶身分持續審查等規定(第3條至第6條、第8條至第9條)。進行虛擬通貨移轉時應遵循的規定(第7條)。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的規定(第11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活動內部控制與稽覈制度的實施內容(第14條至第16條)等。

金管會表示,會於該辦法發佈後1年內,以輔導方式協助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等相關事業落實執行防制洗錢相關作業。

此外,對於虛擬貨幣的投資,金管會強調,虛擬貨幣是具有高度投機性數位「虛擬商品」,並非法定貨幣,也不是金管會覈准發行的金融商品,不適用既有的投資人保護機制,虛擬貨幣交易平臺亦非經金管會覈准設立的機構。鑑於虛擬貨幣市場資訊不透明,易受人爲操作或炒作,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在從事交易前,務必充分了解其運作模式,審慎評估風險,避免遭受詐騙或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