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5月起應揭露「中繼水箱、基地臺」資訊 違反最高罰30萬

基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爲了減少房屋糾紛內政部4月29日公佈,自 5月1日起,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及不動產說明書,均應詳實記載建物有無中繼幫浦機械室水箱行動電話基地臺設施...等資訊,讓消費者充分掌握重要資訊,避免日後滋生交易糾紛。

內政部去年修正「成屋買賣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建商或不動產仲介業,應充分揭露買賣標的樓頂平臺有無經同意設置的行動電 話基地臺設施,及建物中有無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若有相關設施,應敘明所在樓層,以提供消費者更詳實的房屋現況重要資訊,有助於消費者作成正確的交易決定。

內政部指出,新修訂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將於5 月1日上路民衆在簽約前,記得詳閱契約內容,若發現建商提供的契約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可要求建商修改契約條款,保障自身權益。也可向成屋建案所在地政府反映,要求建商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可依法最高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5月1日起不動產仲介業受託銷售成屋物件,應使用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向買方提供解說,並呼籲民衆購屋前應停看聽,審慎評估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及財務能力。若民衆發現仲介未依修訂後的不動產說明書製作及提供解說,可向仲介經紀業所在地政府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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