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疫視同作戰 4違規罰14萬
防疫檢疫視同作戰!去年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抓到4件違反動物防疫及檢疫業務,共裁罰14萬元,包括獸醫師未申請跨區執業、藥物殘留超標等,籲飼養戶勿掉以輕心,務必落實防疫工作。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去年7月查獲某養豬戶的豬隻血清口蹄疫中和抗體力價全數低於4倍,未依規定執行防疫工作,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3萬元。另發現有業者未填寫家禽健康證明書開立日期,同樣處5萬元罰鍰。
另外,動防所也查出去年有來自彰化的獸醫師,未申請跨區執業證明,便在苗栗替飼養戶開立家禽健康證明書,雖該醫師有執照,仍違反《獸醫師法》處3000元罰鍰。還有豬隻抽血檢出乃卡巴精超標殘留,以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開罰飼養戶3萬元。動防所指出,動物用藥有一定期限,若藥效20天便要提早20天施打,以免藥物殘留,民衆吃下肚後造成身體傷害。
動防所強調,「防疫檢疫視同作戰」,民衆切勿掉以輕心,畜牧相關業者務必落實人車管制與消毒等措施,且若發現飼養動物有異狀,應立即通報公所或動防所協助處理,並配合執行採樣監測及防治。呼籲民衆有動物法規問題可致電洽詢動防所或網站,以免誤觸法規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