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外遇!人妻「偷吃」警察前男友 尪求償200萬「1原因」敗訴

法院認證外遇!人妻「偷吃」警察前男友,尪求償200萬「1原因」敗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人妻婚後與警察前男友小廷(化名)「舊情復燃」,2人不僅相約出遊、開房間,還互傳「你比我老公更像老公」、「這次妳要吃事後(避孕藥)」等露骨對話,丈夫阿義(化名)發現後怒提離婚,事隔多年又向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不料卻因超過2年時效,遭法官駁回告訴。

據判決書指出,阿義(化名)主張,與妻子2017年11月結婚,2018年8月離婚。2018年6月1日起至離婚前,妻子竟與前男友小廷(化名)相約出遊,同住旅館房間,互傳「我想你,你比我老公更像老公」「因爲我已經把妳當老婆了」、「那妳快啊,離一離,我要娶起來」、「這次妳要吃事後(避孕藥)」、「所以我要戴(保險套)的意思」等親蜜對話,讓阿義大受打擊,因而與妻子離婚,而阿義又向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

法庭審理時,2人均否認LINE對話,辯稱看不出來是何人對話,且對話時間點不明,內容也未侵害配偶權,2人並無不正當男女交往行爲;縱使真有其事,阿義早於2018年就已知悉,遲至如今才提告,已經超過2年時效。

法官勘驗2人LINE對話截圖,雖未顯示暱稱,但顯示之大頭貼與小廷相同,參以對話內容顯示「一般市區的人民保母沒有跟我一樣好的」、「警察搬貨?」等語,而小廷職業就是警察,加上宅急便單據截圖及2人合照截圖,足認是人妻與小廷之對話無誤。

而小廷於對話中多次提及人妻尚未離婚,又表明待其離婚後,希望與人妻結婚,照顧她們母女,人妻亦曾表示想念小廷,並曾一起討論服用事後避孕藥、戴保險套與性交行爲有關話題等情,可證2人間顯已逾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已侵害阿義配偶權。

法官認爲,阿義早於2018年9月即已知悉2人婚外情一事,但於今年1月才向2人提告求償,阿義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罹於2年之請求權時效,因此法官駁回其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