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夫偷腥嘿咻20多次噴80萬 正宮怒告小三索賠100萬

法院認證溫男偷腥還嘿咻20多次,判賠80萬元,張女怒告小三黃女索賠10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與溫姓推拿師結婚,不料,卻在家中發現法院訴訟文件,張女質問後,溫男坦承偷腥黃姓女客戶,法院民事判決溫男應賠償黃女丈夫80萬元,黃女也坦承從去年(111年)8月至今年3月22日爲止,以每週一次的頻率與溫男發生性關係,一共約有20多次。張女憤而對黃女提出損害賠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黃女辯稱,我不否認與溫男有多次性關係,我之前是因爲長期椎間盤突出、筋骨痠痛、手腳麻痹等症狀困擾,前往溫男開設的推拿按摩工作室推拿。

去年8月3日受到我的父親過世影響,我不僅身體疼痛加劇且心理狀況惡化,此時,溫男竟利用推拿按摩的機會,不斷對我挑逗,大概是在去年8月中旬,我們纔開始發生不倫關係。

黃女說,在我丈夫對溫男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前,溫男在知道即將遭到提告後,曾經多次聯繫我,溫男說,若我丈夫對他提告,之後他的妻子也會對我提告。

我與溫男發生性行爲都是被動配合,除此之外,並無與溫男過夜約會或精神出軌的情形,事後也主動斷絕與溫男的聯絡,而且張女請求精神慰撫金的金額顯然過高。

黃女還稱:本件訴訟不排除是溫男敗訴後,張女基於報復所提出,有權利濫用之嫌。法官則認,張女訴請依侵權事實爲損害賠償,乃正當行使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何來權利濫用之情?張女主張其精神上受有痛苦,依法請求黃女賠償,自屬有據。

法官審酌,雙方職業、收入等,溫男與黃女逾份交往,導致張女所受到的痛苦程度,日前依法判決,張女請求慰撫金以5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