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假車牌 公路局擬增防偽機制、建立黑名單
公路局今天表示,爲遏止僞造車牌,已研議增加防僞機制,同時加強查緝與建立黑名單;提醒民衆,違法最高可罰新臺幣1萬800元,並有刑責,已有多起案送偵辦及判決有罪案例。
民進黨立法委員李昆澤6月中旬質詢時說,僞造的車牌愈來愈多,依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疑似僞造車牌的件數,2022年是519件,2023年達924件,今年1到5月就有837件,全年可能超過2000件,有無辜民衆受害收到罰單,同時是治安隱憂。
李昆澤認爲,現在監理單位對僞造車牌的處置太消極,除了罰鍰外,只請遭僞造車牌的車主更換車牌,他建議應增加僞造車牌的難度,監理單位應與政理單位建立聯防機制,並對僞造車牌的駕駛人註記。
交通部公路局發佈新聞稿,目前車輛號牌已有多道防僞措施,爲遏止不法,已研議增加數道防僞機制。針對號牌遭僞造的受害民衆,公路局將會邀集相關機關研議補救措施。
至於利用網路平臺販售僞造號牌,公路局指出,已多次主動追蹤相關連結請業者下架,且將數起販售資訊移請內政部警政署偵辦中,從源頭阻斷不法管道,籲請民衆切勿於網路平臺等管道購買僞造號牌懸掛使用,以免違反行政罰及刑法。另外,網路社羣平臺將商請其他主管部會協助封鎖相關資訊。
公路局表示,車輛號牌的型式、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訂定,且爲行車的許可憑證,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若非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的車牌皆屬無效憑證。
公路局指出,如涉及使用僞造車牌行駛道路等,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1萬800元,另製造、販售、使用者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僞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
公路局表示,已與高公局及警政署合作,持續針對特定車輛及範圍加強查緝;若經相關機關通報疑似遭僞造車牌,公路局將於車籍中註記,以利各機關查緝。
另外,公路局也將建立僞造號牌黑名單,與地方政府停管及警察機關合作,透過聯合通報機制查緝,黑名單中車輛若停於道路者,除開單、移送外,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警察機關查獲使用僞造號牌,除依法開單,並會依刑法第212條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目前已有多起案送偵辦及判決有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