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形成合力 促司法救助提質增效
劉妍
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檢察機關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抓手,在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參與社會治理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對夯實黨的執政根基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爲抓嚴抓實司法救助,修訂了《人民檢察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開展了“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等多個專項司法救助活動,救助理念和救助意識不斷更新,司法溫情持續傳遞,在解決困難羣衆燃眉之急、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等方面成效明顯。筆者立足當前基層檢察機關辦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實踐,建議從救助線索、救助環節、救助合力、救助實效等方面多管齊下,力爭實現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化規範化精細化,加快推動司法救助工作“提質升級”,搭建起聯繫羣衆的“暖心橋”,滿足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民權保障的殷切期盼。
拓展線索來源,力求救助全面化。司法救助線索發現和篩查是司法救助工作的起點,同時也是司法救助工作的難點。有必要從以往“大海撈針”線索排查模式向全方位摸排模式轉變,多渠道拓展救助線索,廣泛宣傳引導,運用大數據思維,豐富救助啓動方式。一是強化主動性,部門聯動“摸線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需逐案審查檢察機關已受理的存在人身傷害、經濟損失的案件,主動上門向相關辦案部門問案。刑事案件告知被害人權利義務時新增申請國家司法救助內容,提高被害人主動申請的積極性。司法辦案過程中增設救助線索篩選流程,控申檢察部門人員與辦案部門的司法救助聯絡員每週定時溝通,及時對接權利義務告知、案件辦理進展、賠償損失情況、救助線索移送等事項,確保“應救盡救、應救即救”。二是立足有效性,線上線下“找線索”。充分運用“兩微一端”、門戶網站、12309檢察服務中心等陣地,對司法救助政策以及典型案例開展多維度宣傳,大幅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曉度。向律所、婦聯等單位宣傳司法救助政策,藉助外部力量,第一時間發現救助線索。聯合婦聯、醫院、社區、民政局等單位,在人流量較大的小區、醫院、公園等場所開展司法救助宣傳活動,“零距離”提供檢察服務,切實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羣衆知曉度。三是突出創新性,數據賦能“集線索”。積極開展救助領域數字化探索,利用“府檢聯動”機制,打破部門間數據壁壘,與民政、殘聯、婦聯等多部門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分類集成重點羣體數據,充分利用檢察業務系統的海量數據,全力挖掘檢察數據這一“富礦”,建立專門的被害人數據庫。以數據模型、數據碰撞精準篩選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實現救助線索由人工摸排向智能篩查轉變,案件受理由個案申請向類案推送轉變,有效改變“等案來”“單一救助”的被動履職模式,有力破解案源少的難題。
緊扣三個環節,力求救助規範化。司法救助工作存在着救助金額不平衡、救助資金統籌難、救助單一等實踐難點,基層檢察機關需聚焦“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全面優化司法救助各流程,不僅要做到司法救助目的、過程的合法性、公正性、精準性,還要做實司法救助“後半篇文章”,從而實現司法救助成果最大化。一是“事前”嚴格審覈,確保救助“合法性”。加強救助對象資格審查,通過查閱卷宗、詢問當事人瞭解損失、收入等情況,篩選出有效案源。對申請人的家庭財產、實際生活支出、有無獲得賠償、因案所致損失等基礎內容,通過實地入戶調查、當面詢問、走訪鄰里、羣衆評議、信函索證、信息覈查等方式開展調查。雖不以開具困難證明爲必要,但應嚴格把握生活困難的標準,準確把握救助條件,從嚴把握“不得救助”的情形,充分論證救助必要性。二是“事中”多頭髮力,確保救助“精準性”。豐富救助資金來源,努力“開源”化解資金緊張難題。加大黨委政法委的統籌、領導力度,奮力做好爭取救助資金工作;與政府財政部門充分協調,增設財政預算司法救助專項資金科目;多種方式籌集社會公益救助資金,與慈善機構簽訂協議,放入慈善機構專用賬戶。細化救助金計算標準,保證救助標準統一性。針對刑事案由、民事案由設置不同的計算參數,以傷情等級、傷殘等級、財產損失數額、心理創傷等因素設置基準值,再結合過錯程度、支出醫療費、是否已獲賠償等因素確定救助金額。注重發揮司法人文關懷,爲急需救助人員開通綠色通道,壓縮救助週期,拓寬救助對象範圍,向重點特殊困難人羣傾斜,充分發揮司法救助救急解難作用。三是“事後”跟蹤回訪,確保救助“持續性”。定期回訪救助對象,傾聽當事人意見,重點關注救助有無落地,救助效果是否良好,對仍然處於困難之中的人員,協調民政、醫療、殘聯等部門有針對性地實施進一步多元幫扶。持續跟進救助資金使用情況,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監護人管理的救助資金,加大監管力度,讓救助金“專款專用”得以保障。與公安機關、法院建立救助情況信息互通機制,共享被救助人姓名、獲得救助金數額等情況,確保一次性救助原則得到貫徹落實。
細化工作舉措,力求救助精細化。司法救助工作是檢察爲民辦實事的生動實踐,爲更好打造檢察機關這一“民心產品”,需進一步落實落細司法救助各項工作舉措,彙集多方合力,不斷提升檢察幹警業務能力,高質效辦好每一個司法救助案件。一是健全救助銜接機制,在通力協作上下功夫。緊密銜接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化救助,聯合婦聯、殘聯、教育、民政、人社等多部門會籤建立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化救助銜接機制,有效整合救助資源,最大程度發揮救助合力,共同幫助被救助人走出困境。搭建一站式“多元救助”平臺,實現常態化工作聯絡,引入心理疏導、法律援助、社區幫扶等其他社會救助方式,找準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切入點,無縫銜接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提供更加充分更加高效的幫扶舉措給司法救助申請人,讓救助落到實處。二是堅持以公開促公信,在透明辦案上下功夫。加強內部監督,對救助資金審覈、發放等程序進行監督,依法嚴厲懲處違規違法行爲,提高司法救助的公信力。強化司法救助公開聽證制度,明確必須組織司法救助聽證的具體情形,根據具體案情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律師等適當的聽證人員參與聽證,圍繞司法救助的參數、比例、方式等進行公開論證,充分發揮聽證的輔助作用,實現公開公平公正。三是全面提升辦案能力,在辦案質效上下功夫。踐行司法爲民理念,增強檢察人員救助意識,提高救助積極性、自覺性,用心用力用情做實做優人民羣衆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的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強司法救助規定、典型案例的學習研究,積極研討精品案件,組織參加司法救助業務培訓,不斷提升檢察人員的案件辦理能力及釋法說理、政策宣講等綜合業務水平。定期覆盤總結司法救助工作,反向審視存在的問題,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就司法救助工作中發現的執法不規範或者管理漏洞,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依法履職,促進社會治理。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單位: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