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歐美製裁 中國將通過反外國制裁法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召開第29次會議,二次審議「反外國制裁法草案」,預料該法將於10日通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8日表示,反制裁措施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中國學者分析,這次立法是參酌美歐俄各國立法例,以「正式法律」取代「行政命令」,做爲應對外國濫用「制裁」手段和「長臂管轄」,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依據。
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立法議案,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對「反外國制裁法」草案進行初次審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根據常委會審議和各方意見修改,7日送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第二次審議。
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說,某些西方國家出於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識形態偏見,在涉疆涉港等議題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依其本國法律對中方實施制裁。
趙立堅稱,爲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今年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佈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大陸《環球時報》報導,今年1月9日,中國商務部公佈施行《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去年9月也發佈《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兩項「法規命令」,做爲中國現階段應對外國濫用「制裁」手段和「長臂管轄」的重要舉措,屬於行政手段,中國需要一部相關「法律」,來補足「最後一塊拼圖」。
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楊永紅認爲,「以美國爲例,其經過多年發展已經建立起一套制裁與反制裁的法律體系,行政部門的制裁與反制裁措施由國會和總統依法授權」。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莫紀宏指,爲更好運用法治方式應對單邊主義、保護主義,促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等課題。「以前講國內的涉外領域,通常是指經貿和外事。但現實中,個別國家經常以國家安全名義對別國企業進行打壓,僅靠經濟方面法律不好應對。」需要將涉外領域進一步拓展到國家安全、文化、社會等多個方面。
中國政法大學全球化與全球問題研究所副教授戚凱分析,「爲應對(美國)『長臂管轄』挑戰,中國也需要建設自己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充實自己的『工具箱』」。此前歐盟就曾針對美國的制裁通過《歐盟阻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