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不甩陸委會祭出罰則 廈門海滄區再聘臺籍社區主任助理

廈門海滄政府網站23日發出增聘8臺籍社區主任助理公告,向臺灣人才招手。(圖/海滄區人民政府網站)

記者蔡浩祥蔡紹堅臺北—廈門海滄報導

廈門市海滄區去年一口氣招聘35名臺籍「社區主任助理」,陸委會經與相關機關會商後,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恐面臨罰則。不過,陸方卻不甩陸委會所提,海滄區政府網站仍在23日發出增聘8位臺籍「社區主任助理」公告,向臺灣人才招手。

《ETtoday新聞雲》記者查詢海滄區政府網站,發現該增聘公告。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共有43位臺籍人士赴廈門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職務,期間因有人因故離職回臺,纔再次發出增聘公告。

公告指出,「鑑於發展需要和出現部分缺額,爲借鑑臺灣經驗,進一步推動臺胞參與服務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鄉村振興與社區治理,經研究,決定增聘8名臺胞擔任海滄區社區主任助理」。

公告上的招聘條件,除年齡要在45歲以下,具大學學歷且不在大陸工作應聘者必須認同「九二共識」,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有關臺籍人士赴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一事,陸委會經與相關機關會商後,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圖/記者蔡浩祥攝)

有關工作內容,公告指出,錄取者得參與編制、執行鄉村振興規劃方案;溝通對接兩岸,深化互相認同與融合,促進兩岸宗親交流、互動等。

薪資部分,試用期月薪約4萬6000元(新臺幣,下同),試用期爲2個月,採「兩年一聘」制度,轉正後年薪近69萬。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明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陸委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爲其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