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塘廈鎮林村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李喜歡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塘廈鎮林村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李喜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喜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在管理社區集體事務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股權轉讓、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喜歡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喜歡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終止其塘廈鎮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