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掉可惜」 恐怖獵人陽臺烤獼猴燉湯
臺中市潭子區的葛姓原住民被檢舉在陽臺「殺狗」,並以瓦斯噴槍火燒去毛後煮來吃,結果警方發現他吃的是保育類臺灣獼猴;葛男供稱,這隻獼猴死在陷阱內,「不吃的話太可惜!」
▲臺灣獼猴資料照。
警方20日晚間接獲民衆檢舉,表示對面二樓鄰居正用瓦斯噴槍「燒狗」,氣味令人難以忍受,懷疑對方虐殺動物,當下錄影蒐證。警方把影片交由臺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協會專家鑑定,專家從被燒動物的尾巴、頭部形狀、前足有抓握功能等特徵研判,男子燒的是臺灣獼猴。
警方22日晚間通知涉案的葛姓男子(62歲)說明,他供稱20日上午8時許,到霧峰山區種香蕉的友人家,在友人農地設置的陷阱內發現一隻死掉的獼猴,認爲「丟掉很可惜」,取得友人同意後帶回家食用,先用瓦斯噴槍把獼猴的毛燒光,再拿到廚房切塊後熬湯,並稱吃了幾口覺得「很難吃」,就把剩下的猴肉都丟了。
葛男表示不知道已觸法,警方認爲其說詞避重就輕,想規避濫捕獵殺的責任,訊後將他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法辦。警方說,臺灣獼猴屬保育類動物,不得任意捕抓、宰殺或食用,違反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