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農業移工政策 農業外勞核配比由35%提高爲1:1
農委會說明,從穩定人力供給、引進新型農機設備與調整產銷管理工序示範、推動機械耕作與農事服務團三大策略作爲舒緩產業人力需求。自2017年起先試辦本國農業人力團,未來亦將針對人力團導入共用性小型省工省力機具設備,加強輔導各人力團申請成爲外展農務機構,僱用移工進行整體人力調度,提升作業效率並做爲省工省力農事操作示範。
農委會補充說明,該會爲爭取農業移工導入新進人力,2019年起陸續獲同意試辦畜牧、外展農務(由機構僱用調派)、養殖漁業、農糧、禽畜糞堆肥等產業,由800名開始試辦,逐步調增至2022年8月之6千名,本次再提高至1.2萬名;且原本外、勞核配比爲35%,考量多數農場規模小、員工少,致可申請移工人數亦少,尤其家戶農場更難以聘僱,爰本次針對小型農場核配比提高至1:1,且勞、農保人數可並計本勞人數,適用1:1之移工人數最高聘僱10人。
農委會特別補充,產業除新增林業,農糧產業原僅開放蘭花(需0.5公頃)、蔬菜(需2公頃,其中溫網室需1公頃)及食用菇蕈(需0.6公頃或每期生產27萬包以上),本次檢討整並並調整爲花卉(0.5公頃)、種苗(水稻育苗以外0.5公頃、水稻育苗3公頃)、果樹(2公頃)、雜糧(10公頃)、特作(2公頃)、設施農業(0.5公頃或22.5萬包),蔬菜亦降至1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