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下月送政院 唐鳳:源頭管制詐騙
數位部今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業務報告,立委李昆澤今質詢稱,投資、網購詐騙今年度件數持續成長,詐騙愈來愈嚴重。對此,數位部長唐鳳迴應,除了會運用聯合管制措施外,電子簽章法下個月將送政院,落實源頭管制。(蔡雯如攝)
數位部今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業務報告,立委李昆澤今質詢稱,投資、網購詐騙今年度件數持續成長,詐騙愈來愈嚴重,打着響亮口號,但後續有何具體作爲。數位部長唐鳳迴應,除了會運用聯合管制措施外,電子簽章法下個月將送政院,落實源頭管制。
李昆澤指出,政府號稱打詐國家隊,但民衆感受到詐騙愈來愈嚴重,警政署資料顯示,023年1月有514件投資詐騙、545件網購詐騙,但同年7月分別成長至1042件、713件,愈打愈強大,網路成爲主要詐欺媒介,數位部如何解決?
唐鳳說,數位部主管的遊戲點數詐騙有下降,但是總件數上升,主因是詐騙單位成本大幅下降,以前是靠人力持續通話,現在有AI,機器人可以持續對話,生成式AI以前是講英文,後續纔講中文,因此歐美國家先前詐騙指數型上升但現在各國落實源頭管制,數位部的簡碼111就是源頭管制措施,電子簽章法預計下個月送到行政院,力拚本會期送到立法院。
至於電子簽章法是否與先前預告有差異,唐鳳補充,主要是字樣調整,調整幅度不大,看起來沒有很窒礙難行的地方,比起最早版本的電子簽章法,有兩個重點,原先部會可以發函或公告,業務不是用電子簽章,但新版本規定3年內,若要排除電子簽章就要立法,先前的函文就會失效,必須認電子簽章。
第二點,在保持安全的相同層級下,以前條約規定要跟其他國家籤雙邊協定,纔會認他們的憑證機構,但我國處境特殊,在安全標準相當下,只要都加入某國際組織、都認某個技術組織也算是互通,當技術標準互通就可以跟國際籤條約,等於二擇一。
針對電子簽章法效益,唐鳳強調,若要求電子簽章纔可以存取帳戶,跨境冒充、網攻就難以達成,過去問題是電子簽章法不全面適用部會系統,現在的狀況就可較全面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