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排除26部會 立委質疑打臉數位部
立委葛如鈞(中)、吳宗憲(左)、徐巧芯(右)上週在立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機關導入電子簽章。(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日邀請數位部長唐鳳列席報告,各立委多關心行政院近日送達的「電子簽章法」草案。立委指出,至今仍有26個部會排除適用,內政部地政司更是率先說要排除適用,質疑他們是打臉數位部;另個資外泄頻傳,有立委追問「資安法」進度,唐鳳迴應,近日會將草案送至行政院。
立委葛如鈞昨質詢指「電子簽章法」在推動時,內政部地政司就率先說要排除適用,目前有26個部會排除適用,司法院還在草案中被排除,質疑爲何有這樣的狀況?唐鳳迴應,法案審查時即有跨部會以及跨院溝通,電子簽章法基本概念是合約雙方、利害關係人願用就同意,但司法院程序不一樣,因此無法適用。
不過,葛如鈞質疑,「這些部會有點打臉數位部的感覺」,他呼籲,數位部仍要積極跨部會溝通,同時希望部會了解電子簽章覈定簽發、應用的實務現況困境和公私文書比例等。唐鳳表示,立委明訂的話,樂觀其成,樂意接受。
立委林俊憲質詢時,以中華電信機敏資料近日疑外泄到暗網爲例,追問「資通安全管理法」進度。他表示,個資法都已修正通過,數位部第一要務的資安法卻未完成。唐鳳說,去年地方政府對資安人員調度權限有疑慮,目前已修正完畢,近日就會將修正草案提交行政院。
唐鳳補充,新送的資安法版本與預告版本差別不大,新版的調度資安人員部分已界定出「重大事件」、「緊急事件」範圍,面對元首出訪、總統交接或選舉等重大事件,數位部有調度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