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腳鐐輕易解開遭糾正 法務部親自向受刑人討教撇步

法務部針對監委林雅鋒建言,要求高檢署及相關廠商立即針對電子腳鐐檢討改善,也派員監所瞭解開鎖原由,做爲強化設備參考。(中時資料庫)

監察院昨(13日)糾正法務部,痛批電子腳容易遭破壞鐐形同虛設。監委林雅鋒指出,某位性侵少女假釋犯,在保護管束期間,輕易地就自行徒手就將腳鐐扳開逃逸。法務部對此也表示相當震驚,在要求高檢署及設備特約廠商檢討前,還特別派員赴監所向該位能輕易解開腳鐐的高手潘姓受刑人請教訣竅,做爲強化設備防護的改進參考。

林雅鋒指出,一名潘姓性侵少女假釋犯僅徒手就將電子腳鐐解開,甚至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時,潘犯二度輕鬆扳開電子腳鐐,顯示電子腳鐐根本無法在犯人約束管制期間,有效制約及掌握其行蹤,根本形同虛設。

法務部的迴應竟只表態,在替犯人穿戴電子腳鐐時,有先行讓犯人戴上VR(虛擬實境),讓其迴避如何穿戴腳鐐使用方式而已。

監委林雅鋒認爲,配戴電子腳鐐目的是爲了有效防止犯罪,也是爲了幫助受刑人能儘快迴歸社會,然而電子腳鐐似乎仍有需多待改進的地方,因此希望法務部改進。她還表示,潘姓假釋犯原僅犯有6個月的未成年人性交罪,卻因爲管制期間再度犯下竊盜罪刑,導致管束期程整體拉長,需配戴電子腳鐐期間高達9個月以上也有違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