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引發社區電費公平性 中市府:專設1戶1電錶

臺中市議員李中表示,因應電動車充電,舊大樓充電配置要汰換更是問題,因爲汰換新增設備購買費用,管理費有可能調漲,引發未持有電動車住戶反彈。(盧金足攝)

臺中市經發局長黃文彬指出,爲因應未來使用電動車民衆的快速成長增加需要,臺電目前針對集合住宅電動車推出「專設1戶」。(盧金足攝)

爲防止空污,電動車輛市場大增,但集合式住宅用電公平性問題浮現,市議員李中28日表示,市府都發局、經發局、交通局等局處須研商相關法規與時俱進,建議由臺電負責充電樁等建置,能源提供兼顧環保。都發局表示,臺電推廣專設1戶1電錶專案,搭配電能管理系統,維持供電穩定及保障集合住宅用電安全。

李中今日在市議會指出,基於溫室效應、減碳等環境保護議題,德國、荷蘭等國家宣佈自2025年起禁售燃油新車,多個國外車廠也配合宣示2025年起不生產燃油汽車,電動車時代已然來臨,但臺灣的集合式住宅,遇到新興用電問題。

目前多數的集合式住宅已開始預留4%-10%的車位可供電動車充電,由於用電量增加,臺電要求該等住宅必須增加契約用電容量數額,平均電費將會增加,未持有電動車的住戶,恐怕會和電動車持有用戶產生糾紛。

李中憂心舊大樓充電配置要汰換更是問題,因爲汰換新增設備購買費用,管理費有可能調漲,可能引發未持有電動車住戶的反彈。

目前即將興建的新住宅,因應用電量增加,配電場所需要多大的空間設計,相關的建築規範也要未雨綢繆,讓建築業者以及既有大樓管委會有所遵循。

他建議,電動車的增加攸關國家能源與環保政策,與其由各地方政府多頭馬車似地因應,不如由臺電配合國家政策,負責相關的充電樁設置與經營,不但能掌握用電量,具體調配能源與節能,讓能源獲得最有效率使用。

經發局長黃文彬指出,爲因應未來使用電動車民衆的快速成長增加需要,臺電目前針對集合住宅電動車推出「專設1戶」,即地下停車場專設1電錶箱,專供電動車充電使用。

此外,臺電公司除推廣專設1戶1電錶的專案外,同時搭配電能管理系統,維持供電穩定及保障集合住宅用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