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正通過 未來基隆可新增1席山地原住民議員

立法院會16日《地方制度法》第33條修正通過,各縣市山地原住民人口達1500人以上,能選出1席山地原住民議員。基隆原民議員陳明建樂觀其成,但建議未來都會型地區可以直接混合選舉,代表性會更公平。(摘自市議員陳明建臉書/徐佑升基隆傳真)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33條修正案,主要增訂原住民參政權的議員名額與人數門檻部分,修正通過後,各縣市山地原住民人口達1500人以上,就能擁有1席山地原住民議員名額。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表示,需待內政部通知細節而定。地方原民議員表示樂見其成,但建議未來應該在都會區直接改爲山地、平地原住民議員混合選舉,在人數與代表性上會更公平。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說明,山地原住民若設籍在原住民族山地鄉以外的地區,縣市議員選舉時只能投給一般選區的候選人,造成設籍山地鄉以外地區的山地原住民族人的權益無法受到保障。

《地方制度法》第33條修法後,除維持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應選出平地原住民議員;另新增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或有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至於無山地鄉之縣市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人口數均未達1500人以上者,且原住民人口數在2000人以上者,應有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即不分山地平地)。

對於地制法修正增加名額,基隆平地原住民議員陳明建表示樂見其成,如果能新增原住民席次,爲原民爭取更多權益,這是美事一樁,他也希望能有更多原民投入基隆議會。

但陳明建也擔心,在基隆山地原住民與民地原住民人口比例差距大,新法恐有選制上「代表性不足」與「公平性爭議」問題。陳指出,基隆目前有9000多位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則有1600多位左右。

陳說,若根據新法,平地原住民本來就應選出1位,但山地原主因爲剛好過門檻,就也能選出1席。這樣兩者在人數代表性上就有差距,而公平性上,也可能導致有心人士「控制少數選票」就能當選的弊端,因此在後續配套上應該謹慎思考防弊。他也建議,在都市型的城市,因爲族人多已在都市生活、羣居,應該就直接不區分山地、平地,整合選出原住民議員即可。

無黨籍市議員陳冠羽主任、曾參選基隆市平地原住民議員的拔耐‧茹妮老王表示,這次修法有機會讓基隆新增一名山地原住民議員,這對於服務族人、爭取原民權益是一件好事。因爲目前只有平地原住民議員,山地原住民只能投給漢族議員,常會讓山地原住民去找議員被踢皮球,這修法能一定程度上解決這個問題,她也鼓勵更多族人出來投入公共事務。

民政處長張淵翔表示,依高金素梅的說法,基隆應是在現有的平地原住民議員外,可新增1席山地原住民,至於確切要看修法後續,待內政部發表細節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