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變成紅單建築 可不計入囤房稅差別稅率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第5波內閣人事續任,而莊翠雲心繫囤房稅2.0上路。財政部公佈12類房屋免納入囤房稅,其中因爲包含紅單建物也可以不用列入囤房稅的差別稅率。

財政部正式發佈《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調整兩大重點。首先是不計入《房屋稅條例》第5條納稅義務人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可以不用算入非自住房屋的差別稅率當中,其中也包含飽受地震震災,許多房屋已經不堪使用,財政部也發佈,紅單建築也可以步算入差別稅率當中。

根據財政部發布12類房子當中,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社會住宅、符合租論市場發展條例與管理條例的租賃住宅、勞工宿舍及附設員工餐廳、管委會與地下避難所、專攻放車輛的停車空間、長照住宿、文化資產供住家使用的聚落建築羣、史蹟、文化景觀、學生、教職員或醫療機構員工等宿舍、以及課稅所屬期間七月一日到二月最末日若遭焚燬、拆除或者不堪居住程度的房屋,例如因地震遭到貼紅單的房子,確定無法使用以及其他經財政部覈定的房屋。

財政部解釋,房屋稅是以每年二月的末日爲納稅義務基準日,假使在基準以前遭到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註銷房屋稅籍後就免稅。

但是不堪使用的房屋,如果在存續、仍可居住期間,仍是要課徵房屋稅,但可以不計入差別稅率之中,財政部官員舉例說明,例如某甲有非自住房子在1月因地震傾斜不堪居住,但課稅期間的7月到12月都是可以居住的狀態,那麼還是要課房屋稅,而1月之後的其間已經註銷稅籍就不用課稅,因此當期就釋課徵6個月的房屋稅。官員進一步表示,但是該房子即便要課房屋稅也不用計入差別稅率,若是非自住房屋就是按非自住的最低稅率2%計算。

其次,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免稅,囤房稅2.0自然人全國限制3戶,若屋主一直當期或逾期未擇定,原本財政部的計劃是,除了第一年從優之外,其餘年期則是依據先買先優的原則;後經地方政府反映、財政部也應優惠民衆,因此即便屋主沒有擇定,也會稅額高至低先給予優惠免稅,除非屋主另有想法,在期限內向稽徵機關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