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金管會堅持錢回到銀行、實名分帳管理
針對非銀行業第三方支付業者提供儲值服務,金管會強調,基於消費者保護,堅持錢最終要回到銀行,以及不管多少金額,都盼採「實名分帳」的兩大原則。
行政院日前裁示,由經濟部研訂開放非金融業第三方支付業者辦理儲值業務相關規範,並考量在一定金額下,可採虛擬帳戶的模式管理。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指出,根據行政院裁示,目前經濟部爲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的主管機關,金管會將會積極辦理。
王儷玲堅持,若要開放非銀行業第三方支付業者從事儲值業務,金管會希望金流最後還是可以回到銀行端,且不管儲值金額多寡,都採「實名分帳」的管理模式。
王儷玲進一步指出,即使國外開放非銀行業第三方支付業者從事儲值業務,但最終錢還是回到銀行端,因此,金管會希望基於該項共識下,舉行跨部會協商。
王儷玲強調,金管會站在整體產業的需求下,持續協助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但金管會的立場絕對不僅只考量某單一業者,因此,第三方支付業者不應該自行處理運用資訊流、金流,錢最後應該回到銀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