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團客不想購物 雲南導遊罵「騙吃騙喝」遭判刑6個月
雲南景洪市導遊李雲去年12月在帶團期間強迫遊客購物,並辱罵遊客「騙吃騙喝」,遭旅行社開除,且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近日當地法院公開宣判,李雲因觸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約9300元新臺幣)。
觀察偷拍的影片可以發現,李雲的態度非常不客氣,不斷辱罵不願購物的遊客,「讓你買翡翠你不買,你低價團,給我的感覺就是在這騙吃騙喝。」「就像是一些臭狗屎,一堆貨真價實的狗屎。」被罵的遊客則相當委屈的表示,自己一路上不斷被侮辱,最後還被導遊趕下車,「我不喜歡翡翠,我又不懂,我怎麼買?」
影片後來被上傳到網路,引起網友的公憤,旅行公司立刻將李雲開除,並罰款3000元人民幣(約14000元新臺幣),扣除當團所有導遊服務費。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也立刻啓動調查程序,責令旅行社及商店暫停經營。公安機關也對李雲展開調查,採取強制措施。
雲南景洪市法院6月10日對此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指出,李雲在擔任導遊帶團期間,爲達到迫使遊客消費目的,採取辱罵、威脅、對不參加消費的遊客不發放房卡、對與其發生爭執的遊客驅趕換乘車輛等手段,強迫8名遊客購買商品、消費「傣秀」自費項目,強迫交易金額達15156元(約70599元新臺幣),情節嚴重。
庭審中,李雲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真悔罪,並當庭道歉。法院認定,李雲的行爲已構成強迫交易罪,但鑑於其對行爲過錯有較好認識,能主動坦白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