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宛如數位版WTO 陸學者籲:應儘早加入主導規則制度
圖爲今年大陸山西數位經濟展覽上拍攝的智慧礦山展區。(摘自新華社)
《數位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日前決定成立中國加入DEPA工作組,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曹和平表示,DEPA有點像是數位版的世貿組織(WTO),中國數位經濟規模和技術都有一定國際競爭力;中國一定要儘早積極加入,應該成爲規則的發起國,而不是規則的跟隨國。
曹和平在大陸觀察者網撰文指出,近年,數位經濟爲世界經濟發展增添新動能。2021年,全球47個國家數位經濟增加值規模爲38.1兆美元,同比名義增長15.6%,佔GDP比重爲45%。規模上,美國數位經濟位居世界第一,規模達到15.3兆美元,中國位居第二,規模爲7.1兆美元。
他稱,2021年,大陸數位經濟規模爲45兆元,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爲39.8%,年均增速高達15.9%,對GDP的平均增長貢獻大約在1.5個百分點。按照現在速度,預測在2027年,數位經濟佔比將超過大陸國內生產總值一半,達到51%。
曹和平認爲,數位經濟佔世界經濟比重約45%,各國亟需建立數位經濟夥伴關係來規範數位貿易,對後續可能出現的仲裁、對接、稅收等情況制定規則,溝通越順暢,可信度越高,交易成本就越低。對此,中國外貿企業必須加快產業數位化,數位經濟貿易將成爲未來主要趨勢。
他也提醒,隨着數位經濟發展壯大,勢必壓縮傳統外貿的利潤,企業能夠出口的產品和服務也會減少。外貿企業要學會數位化升級,瞭解數位經濟,參與數位經濟,學習數位經濟,團隊做好數位化知識的準備。
曹和平強調,DEPA是全球首個涵蓋數位經濟問題的專項協定,DEPA有點像是數位版的WTO,現在處於前身或者醞釀階段,目前是夥伴關係,後續可能成爲常設機構,發展爲多國參與組織、管理和運營,這樣一來,DEPA的生命力就很強了,很有可能是數位世界貿易組織的初期形式。
他呼籲,中國一方面積極申請加入DEPA,另一方面應該快速發展數位經濟價值化的技術─採集、存儲、計算、管理、應用,中國應該儘早做出來流程,形成模式,把它們以智慧財產權的方式進行貿易,不僅將數位資源價值化,更要在數位處理技術上領先,不僅貢獻中國模式,還能貢獻中國領先的數位處理技術。